济宁回复残疾人的山鸡养殖场被非法占有
济宁市、泗水县、张庄镇付山庄村残疾人的山鸡养殖场被他人非法占有现以九年,非常希望省长了解其中的真相,还我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省政府信息公开办) 2011-7-18 19: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问题的留言收悉,济宁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来信反映的山鸡养殖场位于泗水县泗张镇付山庄村村西700米路南,244省道以东100米处,由村民王广银1998年承包,共2.8亩,承包期10年(1998年3月至2008年3月份),承包费600元/亩,三年一支付发展特种养殖,但王广银缺乏养殖技术导致养殖失败,一直在外地打工,只交纳了修建期间98、99年两年的土地承包款。因王广银拖欠建养殖场物料款,牛庄村尚衍富、张立元分别占用院内院外,抵偿物款。2003年,因王广银不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义务,不交土地承包费,付山庄村集体将其起诉至泗水县人民法院,法院判令该村集体收回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执行到位。2010年5月份王广银将尚衍富起诉至泗水县人民法院,法院判令尚衍富主动让出土地院落,停止侵占行为。但尚衍富视令不行。2010年11月16日,泗水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同时给尚衍富、张立元下达了停止侵占、停止使用的书面通知,给王广银下达了终止合同的通知书。目前尚衍富、张立元已腾出养殖场地,付山庄特种养殖户王广银也已按照合同的约定将土地的使用权交回该村集体。












































